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编辑:admin 日期:2019-04-03 09:47:16 / 人气: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售卖“三无”食品;售卖过期、变质食品;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等以及其他安全隐患。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4月1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教育局在4月15日前形成市州排查整治工作报告,报送到省教育厅。
“护苗”行动为期7个月,整治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学校饮用水;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学生校服、校园跑道及原料生产和集团采购单位。
通知要求,对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场所环境卫生情况、“辣条”食品经营情况、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生产经营情况、校服生产采购情况等12类内容进行整治,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
通知要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文具和玩具批发市场、校服销售门店等经营场所,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对发现的“三无”产品和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同时追踪溯源,铲除销售网络,依法查处 “黑作坊”“黑窝点”。抓住关键节点,在开学前后和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期,集中开展学生文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在“六一”儿童节前期,集中开展儿童玩具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
通知还要求,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治理。电子商务平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其加强危险玩具、“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自查自清;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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