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抽检11类食品274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

编辑:admin 日期:2019-09-27 20:08:36 / 人气:

9月26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饼干、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11类食品27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  具体情况如下:  标称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康情人果,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标称贵州灵草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拘通颗粒,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独山县福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味型液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标称贵州黔萃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代用茶),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该项目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过量添加多种不同防腐剂所致。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铅(以Pb计)的限量为1.0mg/kg。造成铅(以Pb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带入,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液体饮料[活菌(未杀菌)型乳酸菌饮料除外]中微生物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mL。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抽检的枸杞执行的产品标准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BS52/ 002—2014),该标准规定大肠菌群的限量为3MPN/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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